2006年11月2日,星期四(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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执法依据权限网上公布 司法行政接受社会监督
本报记者 仇健

  司法行政机关有哪些职权,这些职权的法律依据又来自哪里,这些内容虽然都有法律规定,但不少老百姓并不清楚,即使翻开法条查起来也挺费事。从今天开始,广大读者通过网络即可看个明白。省司法厅法规处负责人说,将执法职权和依据向社会公布,接受老百姓监督,将有利于司法行政部门依法行政。
  此次司法行政部门执法依据和职权的梳理,源于2004年国务院颁布的《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纲要》要求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提出要建立公开、公平、公证的评议考核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评议考核应当听取公众意见。
  为此,去年年底,省政府办公厅下发了《关于进一步深化完善和全面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的实施意见》,要求各行政机关对自己权限范围内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进行全面梳理。
  经过近半年的梳理,司法行政执法依据有:省司法厅为主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54部;省法律援助中心为主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2部;省劳教局为主执行的法律、法规、规章9部。省司法厅的行政执法职权有153项,省劳教局的行政执法职权有5项,省法律援助中心的行政执法职权有3项。这些梳理出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已于今年10月经省政府法制办审核同意。
  据了解,省司法厅还制定了行政执法责任制实施方案,将梳理出的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分解落实到各执法岗位,并明确了各执法岗位的执法程序和执法标准,强化了各执法岗位的执法责任,以确保依法行政各项要求都落到实处。
  这些执法依据和执法职权从今天开始,均将在省司法厅官方网站和钱塘法制网上向社会公布,接受老百姓的监督。记者了解到,以往,司法厅曾将部分执法职权在政务公开中向社会公布过,而执法依据则从未集中公开。
  该负责人说,向社会公开后,就意味着司法行政执法工作时刻都要接受人民群众的监督。这就要求行政机关加强依法行政,在法定范围内行使权利,提高执法水平。为此,省司法厅正着手制定考核办法,对所属执法机构和执法人员的执法质量进行评议考核。